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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辽宁师范大学关于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2025.05.20    |   文章来源:辽宁师范大学

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笔试总成绩及报考省直事业单位人员笔试更低合格分数线已经公布,现对我校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5月24日9: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辽宁师范大学北院本科与招生就业处103室

三、资格复审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暂未取得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3.学生干部经历证明;

4.政治面貌证明: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党员身份最终以人事档案为准;

5.2023年、2024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相关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6.《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1份盖章后考生留存,参加面试时使用;1份我校留存);

7.委托他人到现场审查的人员,需同时提供应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四、相关提示

1.应聘人员需提供岗位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按我校规定模板出具),证明材料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完全一致,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报送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2.一次性带齐全部资格复审证明材料。如因本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证明材料必须为原件,除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外,审查后的材料原件由我单位留存备查,不予返还。

联系电话: 0411-82159108、0411-82159599

附件:

1.相关证明材料模板

2.资格复审路线


                                                                                   辽宁师范大学

2025年5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s://news.lnnu.edu.cn/info/1163/84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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