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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省事业单位综合行政执法类岗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锦州市)资格复审公告
2026.04.16    |   文章来源:锦洲市人社局

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综合行政执法类岗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笔试阅卷工作已经结束,笔试更低合格分数线已经公布,根据《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按照《2026年全省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各岗位的面试比例要求,从达到笔试更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用人单位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人选名单见附件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其他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资格复审。递补后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现场资格复审的内容及要求

现场资格复审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相关资格证书等。请考生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并按下列要求如实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审资料(除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外,还要将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一份、按下列序号顺序装订一册后在现场上交):

(一)《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码均需在有效期内),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应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码均须在有效期内),签字盖章的《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2)。

(五)报考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六)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如已离职可提供离职证明。确有困难无法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七)考生应对本人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考生在资格复审等环节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并延伸到上岗后,凡弄虚作假、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6年4月19日(周日)至2026年4月20日(周一)参加资格复审(具体复审时间为上午9:00-11:30,14:00-16:00)。

(二)资格复审地点、联系电话

市直事业单位岗位: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锦州市市府路72号)。

锦州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416-5055237

锦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系电话:16604160660

锦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系电话:15604165111

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系电话:15941656903

锦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系电话:13840644287

锦州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系电话:13841603567

锦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系电话:18704160307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系电话:15504966622

黑山县事业单位岗位:黑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8会议室(黑山县庞河经济开发区中山路1号,黑山县政府西楼六层)。

黑山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系电话:13998159240

黑山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系电话:15940677137

黑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系电话:13940662165

北镇市事业单位岗位:北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事科(北镇市北镇街道广宁东路18号)。

联系电话:0416-6676203

凌海市事业单位岗位:凌海市政府办公楼A座524室(凌海市青年大街96号)。

凌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系电话:18841663966

凌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系电话:13304064055

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系电话:18640631662

凌海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系电话:18841625455

义县事业单位岗位: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义县义州街道振兴路51号)。

联系电话:13941625299

四、注意事项

(一)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需由本人或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对于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需同时携带审核材料、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因通讯不畅或未能及时提供所需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工作计划于4月25日开展(周六),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公告将于资格复审后,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并做好相关准备。

附件1:2026年全省事业单位综合行政执法类岗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锦州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参考)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参考)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s://www.jz.gov.cn/rsj/info/1003/47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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