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年中共辽宁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根据《关于公布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具体名单见辽宁人事考试网)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12月16日(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地点:中共辽宁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辽宁省社会
主义学院)南校区东门接待室(沈阳市和平区五
里河街18号)。
联系电话:024-2398196 024-23981756
15541982169 13555761702
三、需要提供的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以来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可通过中国高
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4.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5.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开具原
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我校(院)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6.《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7.准考证、二寸免冠照片2张(与准考证一致);
8.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9.根据沈阳市疫情防控政策提供相关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凡与网上报名时提交信息不符的,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2.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后不足规定比例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4.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后续发布为准,请密切关注中共辽宁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http://www.lnswdx.cn/)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5.根据当前国家和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需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
(辽宁行政学院、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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