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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省直机关、监狱戒毒系统、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体检人选的公告
2022.08.03    |   文章来源:

2022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省直考区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按照《2022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按照各职位招考计划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分别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生成绩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增加专业科目考试职位成绩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专业口语考试成绩×70%)×50%。

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经对参加2022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省直机关、监狱戒毒系统、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面试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进行合成,确定本次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选(详见附件)。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和《辽宁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辽委办发〔2020〕31号)等规定,由招录单位负责组织。

请考生密切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的体检公告,确保笔试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便于招录机关联系。

 

附件:2022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省直机关、监狱戒毒系统、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体检人选名单

 

辽宁省公务员局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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